《中小学音乐课堂体验式学习模式的建构》读书笔记
2019.10
学校音乐教育的深刻价值在于: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来丰富他们的 生活质量,课堂教学目标应指向核心素养。这意味着课堂教学要实现“能动学习”,让学生高度参与,充分而自主地发现、探索、创造音乐之美。
徐惠琴在其《中小学音乐课堂体验式学习模式的建构》一文中,强调了“体验式学习”,并提出了基于体验式教学的“三·三模式框架”,对我以后音乐课堂教学工作的开展,提供了新思路。
“体验式学习”也就是行为学习法,因为需要全身心的参与,从而使学习效率、知识理解与记忆持久度、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大幅提升。而音乐学科的审美特点决定了其教学不该只是以知性、理性的方式来传达给学生,而应该以更直接、直觉的方式来进行。通过各类音乐活动,让学生有认知、行为、情感参与,以此达到对学生的感染与感化。
以“体验式学习”为基础,以“儿童认知发展理论”为依据,构建的“三·三模式框架”,则能由表及里、由浅入深、由局部到整体地让学生一步步沉浸到音乐的学习中。“三·三模式框架”即“三层次”:初体验-基本认知层(学生进行“感性体验”的起点,主要参与聆听音乐、观看视频、欣赏音画、动作表演等活动,调动“眼、耳、肢体”等感官。)、细体验-经验积累层(学生在感觉的基础上借助于音乐的思维进入知觉,更加具体和真切地感悟、理解音乐,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作品内涵。)、深体验-提升运用层(学生运用联觉感知到音乐形象,通过讨论、评价、创作等综合性活动产生综合认知与联想,获得其意义的逐渐明确。);“三维度”:学习系统、感性体验层次、素养指向。
体验式学习以“儿童立场”为视点,为学生发展自己的个性体验、音乐才能、成长与潜能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空间。希望将“体验式学习”不断优化运用到课堂中,能够让学生在“主动参与”、“亲身经历”、“多声对话”的音乐学习中逐步具备并不断提升审美能力、思维品质与精神领悟,生活和精神世界变得丰富多彩,成为热爱音乐、热爱生活的美好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