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万绥小学“校园礼仪之星”评选活动方案
一、宗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,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,贯彻实行《江苏省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》,特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评选形式:
各班评选出5名班级“班级礼仪之星”,推选一名“校园礼仪之星”。
三、评选条件:
1、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(10分),待人有礼貌(5分),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(5分);
2、能和同学友好相处,知道谦让(10分);
3、爱护公物,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(5分),个人用课桌椅无涂、刻、挖等情况(5分);
4、 爱清洁,讲卫生(5分),不乱丢纸屑果皮(10分),个人用课桌椅无涂、刻、挖等情况(5分);
5、能自觉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》、能认真学习执行《万绥小学学生一日行为规范》(20分);
6、能在环境卫生保持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(如: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,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)。(20分);
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。
1、随手乱扔果品纸屑,乱倒垃圾、随地吐痰者。
2、不按时打扫卫生者。
3、破坏花草树木者。
4、在校园内,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,使用不文明用语者。
5、打架、顶撞教师、侮辱同学者。
6、迟到、早退者。
四、评选办法
1、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,经班委认定后推荐5-6名候选人(候选人自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)进行全班投票。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,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,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“文明礼仪之星”。 将各班班级最终得票数最多的1名学生推荐为“校园礼仪之星”。
2、班内组织“礼仪之星”候选人演讲,评选。
3、在广泛听取意见,认真审核的基础上,由大队部评选产生11名“校园礼仪之星”。
4、对“校园礼仪之星”进行表彰,授予称号。
五、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:
1、各班要实事求是,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,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。
2、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,班主任要如实填写“校园礼仪之星”推荐表。
3、被推荐学生的材料于5月20日上交到德育处。
六、奖励办法:
学校对获得文明礼仪之星称号的学生通报表扬,并张贴照片在网站和表扬栏公布。
万绥小学德育处2014.5.12
万绥小学校园礼仪之星推荐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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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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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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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寸 照 片 (必须贴) | ||
队内 职务 |
□大队干部 □中队干部 □小队长 □少先队员 | |||||||
“我的事迹我来讲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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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的同伴我来夸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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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班级意见 |
年 月 日 |
大队部 意见 |
(盖 章) 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