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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现把《关于开展2017年常州市学校生命教育月活动的通知》(详见附件1)转发给大家,请各校对照文件要求,围绕主题,广泛发动,精心策划,充分调动师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积极组织开展生命教育月活动,并参加成果展评,推广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,健全长效机制,不断提升学校生命教育品质。
成果展评要求:
1.原则:自主申报。
2.类别:综合类、精品类。综合类成果集中展示学校生命教育制度建设、机制建设、活动设计等整体情况;精品类成果可以是围绕生命教育的一个活动、一门课程、一项创意、一个精彩育人瞬间等,突出反映关心特殊学生、积极有效沟通、爱心志愿、热爱生活、亲近自然、家教家风等方面主题。
3.形式:上报成果形式不限,可以是专著、论文、课题、视频、PPT、图文结合材料、现场活动等。
4.申报:每项成果独立包装,须标明“学校名称、成果名称、成果形式”,并提供简短申报理由。同一学校申报成果不超过2项,往年获奖成果不重复申报。
请各校及时搜集本校申报材料,并填好成果展评统计表(见通知附件2),于4月11日(周二)前发至区教育文体局邮箱xbqjywtj@{域名已经过期}。联系人:严怀虎,电话:85127357。
5.评比: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,并遴选优秀成果参加市级集中展评(另行通知)。
附件1:常教德〔2017〕1号
附件2:常教德〔2017〕1号附件
新北区教育文体局
2017年1月20日